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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律师函范本
 更新时间:2024-04-28 11:47:57

  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某分公司:

最新律师函范本

  本律师接受委托人郑州市管城区林源模板经销站的委托,就其与贵公司订立的供应全松木模板的履行纠纷予以郑重函告。

  经查,委托人郑州市管城区林源模板经销站在你们供需双方的合同签订后,按约于2008年8月12日开始向该公司邯郸人和三期项目工程供应木模板,截至 2009年5月26日,总计向该工程供应木模板33450张,按照合同约定的每张67元计算,贵公司应支付货款2241150元,然而,贵公司仅仅支付了委托人郑州市管城区林源模板经销站2050000元,在毫无任何事实和法律理由的情况下,拖欠委托人货款191150元,致使委托人由此连锁拖欠他人债务,经营活动陷入严重困难。

  市场经济以信用为基础,贵公司的上列行为已经构成对双方购销合同的严重违约,依法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为避免进一步损害双方合作关系,导致对簿公堂,本律师受权函告如下:

  1、贵公司应于接到本律师函之日起10 日内一次性付清拖欠委托人郑州市管城区林源模板经销站的木模板货款 191150元;

  2、委托人郑州市管城区林源模板经销站保留追究贵公司一切违约赔偿责任的权利。

  本律师慎重要求贵公司在收到本律师函后5日内,以书面方式与本律师联系并电话告知,二者缺一不可。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上的不利后果均由贵公司全部承担!

  本律师联系电话: 13253528833

  特此函告!

   河南英伦律师事务所

  姚万朝 律师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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