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担保书
担保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被担保人: 李某某,女,汉族,生于1964年12月18日 ,住XX市天桥区经三路XX号东单元501室
被担保人与被申请人山东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合同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受理,案号为(2010)市民初字第 号。担保人自愿做被担保人的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向贵院提出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提供担保,如被担保人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担保人愿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此致
XX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担保人:XX
201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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